舞钢司法局局长王灵芝,女,汉族,1973年生,河南省舞钢市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学硕士学位,高级法官。

1995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同年参加司法工作。历任舞钢市人民法院职业审判员、初、中级法官、副院长、法庭主任等职,2009年起任舞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2015年晋升为副院级高级法官。
2016年,作为优秀法官,王灵芝被选拔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二庭挂职锻炼,并形成了诸多重要案件的审判意见。2018年底,王灵芝回到舞钢市任职,先后任舞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终担任舞钢市司法局局长。
在担任司法局局长的时间里,王灵芝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推动司法公正、廉洁司法建设和阳光司法工作,全力把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贯彻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中。
紧紧围绕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队伍,王灵芝着重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鼓励司法干警勤学笃志,积极参加资格考试、研修班、交流学习以及职称评定等学习、交流活动,以不断提升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服务能力。
下一步,王灵芝带领舞钢司法局将继续深入推进行政诉讼制度、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为建设法舞钢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为一名充满激情和活力的年轻法官,王灵芝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秉持匡扶正义、维护社会公平、依法惩犯罪的司法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